本縣112學年度學習扶助國小現職教師8小時師資研習,請轉知相關人員報名參加並惠予公 (差)假出席。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扶助作業注意事項(以下簡稱作業注意事項)辦理。
二、依據作業注意事項第6條第1款有關教學人員資格規定:「一般班級教學人員資格:1、具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合格教師證書者,應接受八小時學習扶助師資研習課程。2、未取得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合格教師證書者,應符合下列資格 之一且應接受十八小時學習扶助師資研習課程…」,透過研習讓參與學習扶助方案之授課老師瞭解計畫緣由、授課性質與執行成效及實施歷程之注意事項,特辦理旨揭研習。
三、旨揭研習場次說明如下:
(一)112年10月31日(星期二)假本縣湖北國小辦理數學場次。(課程代碼4094653)
(二)112年11月2日(星期四)假本縣湳雅國小辦理國語文場 次。(課程代碼4092908)
(三)112年11月4日(星期六)假本縣泰和國小辦理國語文、 數學及英語文三科研習。(課程代碼4092878)
四、參加對象為國小現職教師(具有教師證者)未曾參加本研習課程者,依授課別分為國語文、數學及英語文教師。
五、請參加人員於112年10月23日起至10月28日止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各場次錄取人數及注意事項請詳見計畫。
六、本府同意每場次覈實核發研習時數8小時及研習證明。
七、請參加者務必配合課程表攜帶筆記型電腦或平板電腦。
八、倘有疑問,逕洽各場次聯絡人或學習扶助資源中心曾小 姐,電話:8734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