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本縣113學年度學習扶助國小現職教師8小時師資研習實施計畫辦理。 |
二、 | 參加對象為國小現職教師具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合格教師證書者,依授課別分為國語文、數學及英語文教師,合計440人。 |
三、 | 旨案研習包含國語文場次、數學場次及英語文場次,每場次各3梯次,共9梯次,研習日期及地點請詳見計畫。請於113年6月17日起於各梯次報名截止日期前,自行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 |
四、 | 請參加者務必配合課程表攜帶平板電腦及筆記型電腦與會,以利修習完成課程後,能實際運用行動載具進行學習扶助教學。 |
五、 | 已修習完成8小時「補救教學」師資研習課程者,視同具有「學習扶助」教學人員資格,倘若有擔任學習扶助班授課人員,請積極參加旨案研習,以提升學習扶助相關教學知能。 |
六、 | 本府同意每場次覈實核發研習時數8小時及研習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