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0年1月14日北市教特字第11030170002號函辦理。
二、旨揭簡章重要訊息摘述如下:
(一)報名資格(須符合以下3項條件)
1、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中學畢業或具同等學力學生。
2、應屆畢業生(109學年度畢業)不受年齡限制,非應屆國民中學畢業生年齡21足歲以內(民國89年8月1日以後出生)且未具高級中學學籍者。
3、持有效期限內之聽覺障礙身心障礙證明或直轄市、各縣(市)政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證明。
(二)報名日期:
1、郵寄報名:即日起至110年3月5日(星期五)止。
2、現場報名:110年3月3日(星期三)至3月5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4時。
(三)安置結果公告:110年5月12日(星期三)前。
(四)報名方式:請將報名表件掛號郵寄「10371臺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3段320號臺北市立啟聰學校聽障教育資源中心」(以郵戳為憑)或親送至前開地點。
三、旨揭簡章及相關表件請至臺北市聽障教育資源中心網站( http://www.tmd.tp.edu.tw/rchi/)或臺北市立啟聰學校網站(http://www.tmd.tp.edu.tw/)下載運用。
四、倘對本安置有任何疑問,請逕洽臺北市聽障教育資源中心陳建安組長,聯絡電話:02-25924446轉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