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臺南大學110年5月3日南大視訓字第1100007352號函辦理。
二、訓練日期:自110年暑假(110年7月5日至8月5日)、110年11月間的外埠教育參訪研討會及111年暑假(111年7月4日至8月5日)。
三、選送教師資格:
(一)本縣現任國民中小學(含幼兒園)之特殊教育現職合格專任教師,自取得特殊教育合格教師證書後,具備與該合格教師證書所載資料相符之一年以上實際教學年資。
(二)本縣現任國民中小學(含幼兒園)具特教合格教師證之現職代理代課教師。
四、請於110年5月14日前檢具報名表、身分證影本、合格教師登記證影本、特殊教育現職合格專任教師最近一年考績影本、學經歷影本、切結書及現職代理代課教師在職證明函報本府初選。
五、隨函檢附學員甄選簡章、報名表及切結書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