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縣衛生局110年11月2日彰衛疾字第1100061577號函辦理。
二、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預計於110年11月15日起開放50歲以上民眾為公費流感疫苗接種對象,爰本案接種對象係為轄內縣立學校未滿50歲且有意願接種之現任教職員工(含校長)。
三、旨揭疫苗係由本縣預算購買供應,非公費流感疫苗,為減免公教人員接受服務所需自行負擔之醫療費用,本縣協調轄區衛生所免費提供接種服務,惟服務時間僅限衛生所門診時間依序報到接種,前往接種前,請務必電話詢問衛生所接種時間,俾利順利完成接種。
四、前揭疫苗採自願接種性質,自110年11月15日起請攜帶健保IC卡及可供證明職業身分之相關文件,倘無法出具證明職業身分之相關文件,接種時須現場填寫聲明書(如附件)後,始可接種。
五、本校接種流感疫苗同仁得以公假登記,惟課務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