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立信義國民中小學112年度臨時人員甄試簡章 112.8.3
一、依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規定辦理。
二、甄試名額:臨時人員正取3名,備取2名。
三、報名資格: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身心健康、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二)具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參加:
1.動員勘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外患罪,經判刑確定者,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2.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判刑確定者,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3.禠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4.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者。
5.曾犯煙毒罪或違反麻醉藥品之管理,經判刑確定者,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6.依法停止任用者。 四、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2年8月14日上午9時截止報名。
五、報名地點:本校總務處。(彰化縣彰化市向陽街168號)電話:04-7635888分機145。
六、報名手續:(免收報名費)
(一)親自或委託報名(委託報名請附委託書),恕不受理通訊報名。
(二)繳交報名表一份。
(三)繳驗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並繳交影本各一份。
(四)限時掛號回郵信封一個(貼足32元郵資,正楷書寫收件人姓名、住址、郵遞區號),如有錯誤或住址不詳無法投遞時,不另通知。
七、簡章索取:自公告日起至報名截止日,請逕向本校總務處免費索取。
八、甄試方式:口試,以成績最高前三名者錄取聘用。
(一)口試順序於口試當日,於現場公告。
(二)口試人員依序應試。
(三)現場連續三次叫號不到,以棄權論。 (四)甄選總成績未達75分者,不予錄取。 九、甄試日期:112年8月14日(星期一)下午13時30分(報到與口試)。
十、甄試地點:彰化縣立信義國民中小學。
十一、放榜日期:112年8月14日(星期一)下午6時前於本校公佈欄及網站公佈。
十二、僱用後其權利義務悉依契約規定辦理。
十三、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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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錄取人員應於接到校方通知後 3 日內報到,不依規定報到者,視同棄權,遺缺依
成績高低順序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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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如發生偽造報名證件或考試作弊情事,取消該員錄取資格,並依成績高低順序遞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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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備取人員,自榜示之日起, 5 個月內未獲遴用者,即喪失錄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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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工作內容 協助 校 園 安全 環境 清理及植栽花草維護工作 及 其臨時交辦事項 。
十四、臨時人員薪資說明如下:
薪資標準係以 時 薪 計, 每小時時薪 為 176 元 按 部分工時 投勞保、勞退提繳費
並視經費總 額調整上班工時 。 各 計畫 經費執行 ,除另籌得財源支應外,但計畫
經費用罊後即停止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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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考核作業:臨時人員考核依據「彰化縣政府臨時人員工作規則」第26條規定,年終考核及另予考核之結果視業務需要作為續僱之依據。
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