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立信義國民中小學112年度8-12月特殊教育助理員甄選簡章
一、依據
(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
(二)彰化縣特殊教育助理員申請審查及聘任實施要點。
(三)彰化縣政府中華民國112年7月14日「彰化縣112學年度國小(含附幼) 特殊教育助理員申請審查會議」決議辦理。
二、報名日期:
民國112年8月22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11時。
三、報名方式:
親自或委託報名,委託者須有委託書(附有委託人親筆簽名蓋章)否則不予受理;不受理通訊報名。
四、報名費:
免收報名費。五、報名地點:
(一)彰化縣立信義國民中小學輔導室。
(二)地址:彰化縣彰化市向陽街168號。
(三)電話:(04)7635888轉210輔導室。六、甄試日期及地點:
112年8月22日(星期二)下午2時起。
七、甄選名額及相關事項:
(一)正取2名(國中、國小各一名),備取2名。若正取人員未報到時依序遞補;備取有效日期至112
年9月25日止。
(二)僱用期間:自112年 8月30日起至 112年12月31日止,惟當進用原因或經費來源消失時,將同時
無條件解聘。
(三)工作內容:在導師及資源班教師督導下,協助身心障礙學生生活自理能力輔導、學生上下課
時間行動協助、評量、教學及家長聯繫等事宜。
(四)薪資標準:
1.國中特助員:
以時薪新臺幣176元計算,每日工作時間須配合學生到校上課時間,每週以服務30小時計(視學生狀況及學校安排每日調整工作時數),且每月薪資(不含勞健保費)以每週時薪計算。另勞保(含職災、墊償)、健保及勞退等機關負擔部分依實際投保額度補助。
2.國小特助員:
以時薪新臺幣176元計算,每日工作時間須配合學生到校上課時間,每週以服務24小時計(視學生狀況及學校安排每日調整工作時數),且每月薪資(不含勞健保費)以每週時薪計算。另勞保(含職災、墊償)、健保及勞退等機關負擔部分依實際投保額度補助。
(五)在僱用期間,乙方應負責完成本契約所訂工作內容與標準,受甲方工作上之指派調遣,其工作
方法及差假勤惰管理應遵守甲方之一切規定,如因工作不力或違背上述有關規定,甲方得隨
時解僱,並得請求因此所受之損害。
八、應徵資格:
教育部認定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國籍
或多國籍)、品德優良、身心健康之人員;有前科者不得應徵。
九、應繳證件:
請攜帶下列證件正本及影本各一份:(正本驗後發還)
(一) 填寫報名表一份(黏貼最近三個月內二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一張,另準備2吋照片一張應試證用) 並繳交一式1份個人自傳(至多一張A4大小雙面,不需加封面),以作為口試委員參考資料。報名表請至本校網頁自行下載使用,本校不另行提供,網址https://www.hyjhes.chc.edu.tw/#tab_news_5XjuFC5)
(二)國民身份證(正、反面請以A4影印)。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四)相關資經歷證明。
十、甄選方式:面試
(一)資格審核:學經歷及相關履歷資料。
(二)面試:口試(含特教專業常識)。
(三)甄選分數未達 70 分者不予錄取。
十一、 甄選日期:112年8月22日(星期二)下午2時起。
十二、 甄試地點:彰化縣立信義國民中小學。
十三、錄取通告:
(一) 於口試後當天下午5:00公布於本校網站,錄取人員應於放榜次日中午9時前至本校輔導室資料組報到,並且攜帶身分證、印章至本校輔導室完成簽約手續,逾時未報到者以棄權論,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二) 錄取人員請攜帶身分證影本及公立或健保醫院體格檢查合格表(請於報到後7日內繳交最近三個月內胸部X光透視),所繳交證件、體檢表不合格者,一律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十四、附則:
(一)經繳驗之各種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除取消其甄選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二)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致上述日程需作變更時,悉公布於本校公告欄, 不另通知。
(三)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均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得由本校補充修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