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 函
受文者:彰化縣立信義國民中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2月26日
發文字號:府教社字第1100064454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教育部令及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修正規定各1份(共2個電子檔)
主旨:有關「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2月23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100000547B
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2月23日臺教師(三)字第1100000547C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