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行政院資通安全處110年9月1日院臺護字第1100184568號函及本府計資字第1100314117號函辦理。
二、旨揭課程說明詳附件,已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中心「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https://elearn.hrd.gov.tw/info/10023949)上架至110年11月30日,請鼓勵同仁上網學習並參與課程測驗。
三、完成課程閱讀並通過測驗者,將核發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3小時,並認列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應辦事項之資安(訊)人員資通安全專業課程訓練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