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府112年10月4日府教社字第1120387702號函賡續辦理。
二、修正計畫第九點收件方式,修改重點:
(一)無須填寫附件一報名表,請逕至Google表單填寫後,從回寄郵箱裡列印報名表並核章。
(二)作品文字電子檔無須寄至承辦人信箱,逕於Google表單中夾帶檔案。
三、收件時間自113年2月26日至113年3月1日止,以學校為單位送件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不接受個人報名。
四、請將報名表(從回寄郵箱裡列印並核章)、授權同意書及作品以郵寄或親送至三春國小教務處(彰化縣花壇鄉三春村三芬路47號 ),信封請註明「臺灣母語繪本製作比賽」。
五、如對活動辦法有任何疑問,歡迎洽詢承辦學校三春國小04-7862154轉302教務主任張藝馨。
相關連結: https://forms.gle/ksxGzGQGYBTXpzdX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