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資格
1、無設籍限制,國民中學畢業或具同等學力之視覺障礙學生。
2、應屆畢業生(109學年度畢業)不受年齡限制,非應屆國民中學畢業生年齡21足歲以內(民國89年8月1日以後出生)且目前未具高級中等學校學歷者。
3、持有縣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證明或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視覺障礙類或視覺障礙併其他障礙)。
(二)報名日期:110年3月8日(星期一)至110年3月19日(星期五)。
(三)晤談及安置會議時間:110年3月26日(星期五)上午8時30分起。
(四)安置結果公告:110年4月13日(星期二)(預定日期)。
(五)報名方式:請將報名表件掛號郵寄「11153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207巷1號臺北市立啟明學校視障教育資源中心」(以郵戳為憑)或親送至臺北市立啟明學校視障教育資源中心。
(六)旨揭簡章及相關表件請至臺北市視障教育資源中心網站( http://trcvi.tmsb.tp.edu.tw/)或臺北市立啟明學校網站( http://www.tmsb.tp.edu.tw/)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