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 函
受文者:彰化縣立信義國民中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2月19日
發文字號:府教學字第1100052309號
附件:日程表、作業要點、積分審查參考原則、申請表及提保說明修正對照表
主旨:檢送「110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巿服務作業要點」暨相關表件(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10年2月8日高市教小字第11030799000號函辦理。
二、旨揭要點暨相關表件業經教育部備查在案,請轉知所屬教師,並請依相關規定辦理後續事宜。
三、檢送110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以下簡稱110年全國介聘作業)相關表件各1份供參:
(一)110年全國介聘作業日程表。
(二)110年全國介聘作業要點。
(三)110年全國介聘作業積分審查參考原則。
(四)110年全國介聘作業申請表。
(五)110年全國介聘作業申請表填表說明修正對照表。
(六)110年全國介聘作業要點條文對照表。